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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灭火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鹦鹉自念虽乐,此山虽乐,然非吾久居之地,遂去,禽兽依依不舍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心急如焚,遂入水沾羽,飞而洒之。

  天神言:“汝虽有好意,然何足道也?”对曰:“虽知区区水滴不能救,然吾尝侨居是山,禽兽善待,皆为兄弟,吾不忍见其毁于火也!”

  天神嘉其义,即为之灭火。

注释

译文


  有鹦鹉飞到其它山栖息, 山中的飞禽走兽都喜欢它。 鹦鹉想: 在这山虽然快乐,但不是我长时间居住的地方, 就离开了。
  好几个月后, 山中起大火, 鹦鹉远远地看见, 心里急得像在焚烧,于是用水沾湿羽毛,飞过去洒向山。
  天神说:"你虽然有好的心意,但又有什么用呢?"
  鹦鹉回答:"我虽然知道一点点的水不能救它们。但是我曾经寄居在这座山, 飞禽走兽友好地对待我如同兄弟, 我只是不忍心看见它们被大火烧死罢了!"
  天上的神赞扬它的行为, 立即为它熄灭了大火。

注释


集:栖息 ,停留。
念:想。
濡:沾湿 。
皆:都。
去:离开 。
然何足道也:但是怎么能够灭火呢?
足:能够。
然:但是,然而。
侨居:寄居,寄住。
志:愿望;指灭火的心意 。
见:看见 。
虽:即使 。
是:这 。
善:好的。
尝:曾经。
1皆:都 。
对:答。
即:就。
他山:别的山头。
相:互相。
相爱:喜欢它。
遥:远远地。
足:值得 。
汝:你。
嘉:赞美,嘉奖。
为:给……做事。

刘义庆

[南北朝]
刘义庆(403—444)汉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字季伯,南北朝文学家。自幼才华出众,爱好文学,并广招四方文学之士,聚于门下。刘宋宗室,袭封临川王,公元444年(元嘉21年)死于建康(今南京)。除《世说新语》外,还著有志怪小说《幽明录》。刘义庆的诗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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