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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州东园记

  真为州,当东南之水会,故为江淮、两浙、荆湖发运使之治所。龙图阁直学士施君正臣、侍御史许君子春之为使也,得监察御史里行马君仲涂为其判官。三人者乐其相得之欢,而因其暇日得州之监军废营以作东园,而日往游焉。

  岁秋八月,子春以其职事走京师,图其所谓东园者来以示予曰:“园之广百亩,而流水横其前,清池浸其右,高台起其北。台,吾望以拂云之亭;池,吾俯以澄虚之阁;水,吾泛以画舫之舟。敞其中以为清宴之堂,辟其后以为射宾之圃。芙蕖芰荷之的历,幽兰白芷之芬芳,与夫佳花美木列植而交阴,此前日之苍烟白露而荆棘也;高甍巨桷,水光日景动摇而上下;其宽闲深靓,可以答远响而生清风,此前日之颓垣断堑而荒墟也;嘉时令节,州人士女啸歌而管弦,此前日之晦冥风雨、鼪鼯鸟兽之嗥音也。吾于是信有力焉。凡图之所载,皆其一二之略也。若乃升于高以望江山之远近,嬉于水而逐鱼鸟之浮沉,其物象意趣、登临之乐,览者各自得焉。凡工之所不能画者,吾亦不能言也,其为吾书其大概焉。”

  又曰:“真,天下之冲也。四方之宾客往来者,吾与之共乐于此,岂独私吾三人者哉?然而池台日益以新,草木日益以茂,四方之士无日而不来,而吾三人者有时皆去也,岂不眷眷于是哉?不为之记,则后孰知其自吾三人者始也?”

  予以为三君之材贤足以相济,而又协于其职,知所先后,使上下给足,而东南六路之人无辛苦愁怨之声,然后休其余闲,又与四方贤士大夫共乐于此。是皆可嘉也,乃为之书。庐陵欧阳修记。

唐雎不辱使命

  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秦王不说。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说 通:悦)

  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雎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戕竹记

  洛最多竹,樊圃棋错。包箨榯笋之赢,岁尚十数万缗,坐安侯利,宁肯为渭川下。然其治水庸,任土物,简历芟养,率须谨严。家必有小斋闲馆在亏蔽间,宾欲赏,辄腰舆以入,不问辟疆,恬无怪让也。以是名其俗,为好事。

  壬申之秋,人吏率持镰斧,亡公私谁何,且戕且桴,不竭不止。守都出令:有敢隐一毫为私,不与公上急病,服王官为慢,齿王民为悖。如是累日,地榛园秃,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由是知其民之急上。

  噫!古者伐山林,纳材苇,惟是地物之美,必登王府,以经于用。不供谓之畔废,不时谓之暴殄。今土宇广斥,赋入委叠;上益笃俭,非有广居盛囿之侈。县官材用,顾不衍溢朽蠹,而一有非常,敛取无艺。意者营饰像庙过差乎!《书》不云:“不作无益害有益。”又曰:“君子节用而爱人。”天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守官与道,不可以忽也。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

读李翱文

  予始读翱《复性书》三篇,曰:此《中庸》之义疏尔。智者诚其性,当读《中庸》;愚者虽读此不晓也,不作可焉。又读《与韩侍郎荐贤书》,以谓翱特穷时愤世无荐己者,故丁宁如此;使其得志,亦未必。以韩为秦汉间好侠行义之一豪俊,亦善论人者也。最后读《幽怀赋》,然后置书而叹,叹已复读,不自休。恨,翱不生于今,不得与之交;又恨予不得生翱时,与翱上下其论也删。

  凡昔翱一时人,有道而能文者,莫若韩愈。愈尝有赋矣,不过羡二鸟之光荣,叹一饱之无时尔。此其心使光荣而饱,则不复云矣。若翱独不然,其赋曰:“众嚣嚣而杂处兮,成叹老而嗟卑;视予心之不然兮,虑行道之犹非。”又怪神尧以一旅取天下,后世子孙不能以天下取河北,以为忧必。呜呼!使当时君子皆易其叹老嗟卑之心为翱所忧之心,则唐之天下岂有乱与亡哉?

  然翱幸不生今时,见今之事,则其忧又甚矣。奈何今之人不忧也?余行天下,见人多矣,脱有一人能如翱忧者,又皆贱远,与翱无异;其余光荣而饱者,一闻忧世之言,不以为狂人,则以为病痴子,不怒则笑之矣。呜呼,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可叹也夫!

  景祐三年十月十七日,欧阳修书。

晏子谏杀烛邹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