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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经文学

  理学

  郝经反对“华夷之辨”,而推崇“四海一家”的思想,主张天下一统,结束自唐朝末年以来的分裂状态,但又反对不同族群之间的等级观点。郝经又主张凡事不必尽都师法古人,提出“不必求人之法以为法”,认为“三国六朝无名家,以先秦二汉为法而不敢自为也;五季及今无名家,以唐宋为法而不敢自为也”,强调文人写文章时应当“皆自我作”。体现了强烈的知识文子思想自由和创新的意识。

  他的《内游》《养说》二篇发挥孟子“吾善养吾浩然之气”的论点,强调主体精神的自我涵养,提出“圣之所以为圣,贤之所以为贤,大之所以为大,皆养之使然也”(《养说》)。进而对于文章写作,他也强调“皆自我作”,“不必求人之法以为法”、认为“三国六朝无名家,以先秦二汉为法而不敢自为也;五季及今无名家,以唐宋为法而不敢自为也”(《答友人论文法书》)。这里表现出强烈的自信和创新意识。

  书法

  郝氏重视书法艺术创作主体内在修养的锤炼,且将充实学养的范围限定在理学思想之内。在谈到书法学习的对象和过程时,他提出了完全理学化的秩序。

  他认为:“今之为书也,必先熟读六经,知 ‘道’之所 在。尚友论世学古之人,其学问,其志节,其行义,其功烈,有诸其中矣。而后为秦篆汉隶,玩味大篆及古文,以求皇颉本意,立笔创法,脱去凡俗,然后熟临二王正书……以正为奇,以奇为正,出入二王之间,复汉隶秦篆皇颉之初,书法始备也。”(《移诸生论书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