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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诩

[南北朝]
元诩(510年4月8日―528年3月31日),即北魏孝明帝(515年―528年在位),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鲜卑族,宣武帝元恪次子,母宣武灵皇后胡氏,南北朝时期北魏第九位皇帝。延昌四年(515年),宣武帝去世,元诩即位,是为孝明帝。元诩即位后,其母胡氏开始擅权乱政,直接导致北魏土崩瓦解。武泰元年(528年),元诩对胡氏专权非常不满,于是发密诏命尔朱荣率兵前来帮忙。不料密诏被查出,胡氏看后大怒,于是毒杀元诩。元诩终年十九岁,谥号孝明皇帝,庙号肃宗,葬于定陵。元诩的诗文(1篇)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元诩是孝文帝元宏之孙,宣武帝元恪的第二个儿子,母为宣武灵皇后胡氏,永平三年三月十四日(510年4月8日),元诩出生于宣光殿东北部,据说元诩出生时有光照于庭中。

  延昌元年(512年)十月十八日,年仅三岁的元诩,被父亲宣武帝立为皇太子。

  继位为帝

  延昌四年正月十三日(515年2月12日),宣武帝去世,当日晚上,时年六岁的皇太子元诩即皇帝位,是为孝明帝,改年号为熙平。下诏让太保、高阳王元雍入居西柏堂,决断处理政务。又下诏任命任城王元澄为尚书令,百官调度听从二王。尊奉嫡母皇后高氏为皇太后,生母胡充华为皇太妃。

  英年早逝

  武泰元年二月二十五日(528年3月31日),元诩在显阳殿驾崩,时年十九岁。三月二十七日,给元诩上谥号为孝明皇帝庙号为肃宗。三月二十八日,葬于定陵。

参考资料:

1、《魏书·卷九·帝纪第九》

为政举措

  熙平元年(516年)四月,因瀛州百姓发生饥荒,下诏开仓济民。十二月,元诩下诏让洛阳、河阴及各部曹杂人七十以上、鳏寡贫困不能自养的,加上年少而因病残废、穷苦不济的,核查清楚以后一一上报。

  熙平二年(517年)正月,元诩下诏派大使巡察四方,问民疾苦,体恤孤寡,黜幽升明。又下诏说:“选部用人,务在得才,必须广求野栖之人,共同治理国家。州郡城防,各令加固。聚集的斋会,要惩治那些参与的妖人。监狱都要造屋,枷锁务必轻小。能工巧匠,不得隐藏技能。绢布彩缎,长短合式。假冒军功的,必须全部淘汰。籍贯不实的,普使纠查按察,听其投案,违抗加罪。”

  神龟元年(518年)春正月,下诏以氐酋杨定为阴平王。壬申,诏给京畿及诸州老人板郡县各有差,及赐鳏寡孤独粟帛。庚辰,诏以杂役户或冒入清流,所在职人,皆令五人相保。无人任保者,夺官还役。乙酉,秦州羌反。幽州大饥,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人。诏刺史开仓振恤。二月己酉,诏以神龟表瑞,大赦,改元。东益州氐反。三月,南秦州氐反。十二月辛未,诏曰:“人生有终,下归兆域。京邑隐振,口盈亿万,贵贱攸凭,未有定所。今制乾脯山以西,拟为九原。”是岁,东夷、西域、北狄十一国并遣使朝贡。

  神龟二年(519年)春正月,下诏曰:“皇太后捴挹自居,称号弗备。宜遵旧典,称诏宇内,以副黎蒸元元之望。”冬十二月庚申,大赦。诏除淫祀,焚诸杂神。是岁,吐谷浑、宕昌、嚈哒等国并遣使朝贡。

参考资料:

1、《魏书·卷九·帝纪第九》

元诩的诗文

幸华林园宴群臣于都亭曲水赋七言诗

化光造物含气贞。恭己无为赖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