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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扬州韩绰判官创作背景 [诗词原文]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秋或开成元年(公元836年)秋。

参考资料:

1、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7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