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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妻王氏墓志铭 [诗词原文]

译文


  治平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这一天,赵郡苏轼的妻子王氏于京师开封因病辞世。六月甲午将灵枢停在京城的西门外。于次年的六月壬午在眉州城东北彭山县的安镇乡可龙里把妻子下葬了,妻子的坟墓位于父亲和母亲墓葬的西北约有八步远的地方,我现在为她做墓志铭如下:

  死去的妻子叫王弗,是眉州青神县人,乡贡进士王方之女。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了我,我们育有一子苏迈。她还未出嫁前,在家里她很孝顺父母。嫁给我之后,对我的父母也很孝顺,她的端庄、严肃在当地是很有名声的。刚嫁来的时候,她没有告诉我自己认字。她见我读书,就坐在我的旁边,我不明白她是否懂得我读的书。后来,我读过的书会有忘记的地方,她就会记得这些地方的内容。我问她一些书籍她基本上都记住了,这件事以后我才知道她聪敏且文静。

  她陪同我去凤翔府做了签书判官,我经常外出办公事,每次回来她都详细询问我办事的情况。她还经常嘱咐我:“你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办事一定要小心谨慎。”每天她告诫我的这些话我父亲也曾经告诫过我。我在外和朋友们说话的时候,她常常站在屏风后面仔细地听,等我回来她还能复述出来我们曾经说的话。还说:“某个人讨论问题很有偏见,常常走极端化。但是你的意见本来就是正确的啊,那为什么还要和这帮人讨论呢!”凡是有事情来求我办的人来和我套近乎,她总告诫我:“这种人是不能长久做朋友的,这个人这么快就和你交上朋友了,不符合常理,因此,遇上坏人也是很容易的,这种人还是别交的好。”不久,她的看法果然被证实了。仅仅二十七岁她就告别了人间。在刚刚失去她的时候,我父亲吩咐我说:“你媳妇是和你一起同甘共苦的人,你不能忘了她啊。以后有机会,千万把她埋葬在你母亲墓旁。”不到一年,我的父亲也离开了我。我苏轼遵奉父亲的遗嘱把她安葬在我们家的墓地中。我给她做铭文,内容如下:

  你能在九泉之下跟随着咱们的母亲,我却没有这种机会。真是可悲啊!失去了你我就失去了永远的依靠。你虽然离开了我,但今生我能有幸娶你做妻子,你作为儿媳能够安葬在公婆身边,我也没有什么值得悲伤的了。真是可悲啊!

注释


治平:北宋时宋英宗赵曙的年号。五月丁亥:阴历五月二十八日。
赵郡:指苏轼家族所属的郡望。
甲午:阴历六月六日。
殡:入殓,还没有下葬。
眉:这里指眉州,现在的四川省眉县。
铭:写铭文。
归:出嫁。
先:用于称呼死去的人:
谨肃:谨慎恭敬。
通:懂得。
略:大致,大概。
敏:聪敏。
官:动词,做官。
去:离开。
反覆:即反复,重复,再三。
持两端:采取模棱两可的骑墙态度。
锐:迫切,急切。
类:大多都如此。
姑:婆婆,指苏轼母亲程氏
谨:恭谨。
怙(hù):依靠。
何伤:有什么悲伤的呢。

参考资料:

1、刘青文.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北京教育出版社,2013:452 2、卞岐 曲岩.唐宋八大家 插图本:凤凰出版社,2012:341